·普調每人月調增80元,按照繳費年限1年月調增4元
·高齡補貼標準分別由80元、110元、140元提高到100元、130元、160元
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楊麗) 記者4月8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獲悉,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于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3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今年我區調整養老金調整范圍是截至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含按寧黨發〔1984〕22號文件規定的六十年代精減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和解決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領取待遇人員)。調整水平按照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
調整分為普調和特調兩部分,具體標準為:普調每人每月調增基本養老金80元。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月調增基本養老金4元,不滿15年的按60元調增;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并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產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120元調增。特調是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科技人員,每人每月調增300元;具有副高級職稱的科技人員和取得高級技師資格的人員,每人每月調增260元。養老金低于全區月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干部,調增到全區月養老金平均水平。今年,我區將繼續調整高齡補貼標準,年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由80元提高到100元;年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由110元提高到1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由140元提高到160元。
據統計,此次我區符合調整養老金的人員共計40萬余人。新調增的養老金及1-3月份補發的養老金將于2013年4月份隨同當月養老金一并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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